数学与统计学院——团学之家

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
文章来源:团学之家 发布于:2017-09-13 浏览:195
  •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班集体的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校风和学风的建设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  • 第二条 评选条件

(一)坚持和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遵法守纪,团结友爱,朝气蓬勃,积极向上,具有良好的班风、学风,有较强的集体观念。

(二)班干部团结奉献、以身作则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团结和带领国学认真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。

(三)能够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。

  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:

(一)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参加非法组织,从事非法活动的。

(二)班级成员有打架斗殴、酗酒赌博、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的。

(三)无故不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活动或无故不承担学校、学院安排的任务,造成严重影响的。

(四)在各项评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行为的。

  • 第四条 加分、减分细则

(一)加分项

1、班集体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,加15分;获得校级荣誉的,加10分;获得院级荣誉的,加5分。

2、班级成员获得国家级荣誉的,加10分;获得省级荣誉的加8分。

3、班级成员参加校级活动并获得荣誉的,加5分;参加院级活动并获得荣誉的,加3分。

4、班级成员参加省级及以上运动会,获得前六名的,每人加8分;参加学校运动会并获得前6名的,每人加5分。

5、班级成员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,每人加0.5分;通过六级的,每人加1分。

6、班级成员中的学生党员、预备党员每人加1分。

7、班级成员早操全勤的,每人每周加0.5分。

8、班干部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学校、学院安排的任务,加1分。

9、班主任工作认真、负责,工作记录完备的,加1—5分。

10、班级有特色活动,并在学校、学院等新闻媒体上报到的,加2分。

申报先进班集体时,1—6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第7、8、9、10项由学院团委统计汇总。

(二)减分项

1、班级中有受到院级通报批评的,每人每次扣5分;

2、班级成员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而被通报的,每人每次扣5分;

3、早操因缺勤受到通报的,每人每次扣0.5分;

4、学院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中,结果为不合格的每人每次扣1分;

5、班干部不能按时完成学校、学院安排的任务,每次扣2分;

6、班级中有补考的,每人每科扣0.5分;

减分项由学院团委统计、审核并汇总。

  • 第五条 评选程序

1、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级按照要求进行申报,填写《先进班集体申请汇总表》,并附相关材料。

2、学院团委审核各班申请材料,按要求填写相关加分项及减分项,并按年级、总分排序汇总。

3、学院团委将初评结果按学校要求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,确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定结果。

  • 第六条 被评选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,在奖学金、各类资助金评定和评优时,可以增加相应名额或优先考虑。
  •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  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 

  

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

 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

  • 甘公网安备62010502000832号